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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 星期四

悼巴黎聖母院大火 成大分享古蹟歷史建築防火研究成果

 
     【記者于郁金/連凱斐/台南報導】巴黎聖母院大火引起舉世震驚與不捨也再次敲響古蹟歷史建築維護保存的警鐘,成功大學建築系及土木工程學系研究團隊,長年投入古蹟歷史建築的防火研究,建議「由於古蹟建築物暴露在更高的災害風險,應導入性能式防火設計,管理人也應強化災害應變及防範演練」,相關成果數次發表於國際研討會,日前也獲刊於歷史建築類之國際權威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
       成大研究團隊成員包括建築系教授曾俊達、土木系特聘教授賴啟銘、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安全防災組副研究員蘇鴻奇,以及成大建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童淑芬、黃建達等人。
       團隊自2012年起陸續透過科技部與文化部補助計畫、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提供國際級實驗設備及專業人力支援,以臺灣日據時期的日式木構造建築為研究對象,包括辦公類、紀念性建築、車站、餐廳、展示館等21棟仍於使用中之古蹟及歷史建築,分析木構造之可燃物種類、數量及分佈情形,並進行可燃物熱性質分析實驗,歸納建築物空間面積、用途與火載量密度之關係,作為建立火災潛勢預估模擬之重要參數。
       2014年,研究團隊以臺南歷史建築物為研究對象,依據其儲藏室構造、比例,在位於成大歸仁校區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防火實驗中心實際建構11的建築模型,建構火災情境並進行實際尺寸燃燒實驗。研究成果顯示,古蹟及歷史建築中的日式木構造建築,以空間狹小而可動火載量相對較大之儲藏室,其火災潛勢危險性亦相對最高。針對此空間所進行之火災潛勢模擬與實尺寸燃燒實驗結果,相關研究成果分述於兩篇文章,於20182019年先後發表於歷史建築類之國際權威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古蹟及歷史建築之修復工程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原則,應依照原有形貌修復以維持原文化資產樣,有關其建築管理、土地使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相關法規全部或一部之限制。
       童淑芬認為,由於跳脫了種種為達到防災防火的法規限制,古蹟歷史建築物曝露在更高的災害風險下,這是國際間共同面臨之古蹟保存課題,突顯修復工程計畫基於防災應導入「性能式防火設計」的必要性、以及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人對災害應變及防範演練的重要性。
       曾俊達教授解釋「性能式防火設計」就是在達成傳統規格式法規要求的防火功能目標前提下,允許多元選擇方式,應用各種預防火災、被動式防火、主動式防火及避難安全對策與方案之設計。
      曾俊達指出,早期建築物用途及形式較為單純,世界各國在執行方法及經驗累積考量下均採用強制性規格式的法規,一是能符合建築使用需求,再者則是便於主管機關查核。但隨著建築物發展朝向超高層化、複合化、及特殊需求化趨勢,傳統規格式法規出現適用上的不足,故發展出所謂的性能式法規,
       曾俊達指出,台灣地小人稠寸土寸金,儘管文化部早於1982年(時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頒布「文化資產保存法」,至今歷經7次修法,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仍面臨地震、火災等毀滅性的潛在危機,特別是古蹟歷史建築不易加設現代化自動消防設備,每遇火災往往造成重大損失,幸者仍有修復機會,嚴重無法修復或受限私有產權者則難逃就地夷平噩運。文化部預計於今年9月再提修法草案,就文資法中相關罰則檢討,希能有效守護國內有形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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