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郁金/連凱斐/綜合報導】自109年4月13日起至4月20日止開始受理初選作品收件,採網站線上報名,徵件對象為年滿20歲(含)以上 (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
其他徵件相關訊息如下:
(一)作品規格:不限創作媒材、主題與技法,以平面作品為 主。
(二)獎勵:錄取「璞玉獎」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以下 同)10萬元;入選7名,每名獎金1萬元。另協助得獎者 打造個人作品手冊、參與工作坊與畫廊媒合會及薦送參 與藝術博覽會之機會。
(三)得獎者作品後續於中正紀念堂、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 理巡迴聯展。
初選報名方式:4月13日(一)上午9:00~4月20日(一)下午5:00採網路線上報名。
網路線上報名:請至報名網址(當天於本網站公告網址)上傳6張作品電子圖檔(圖檔以300dpi解析度之JP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5MB)。(網路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月13日上午9:00開通)
徵件最新相關消息請於本主題網站「璞玉發光」http://artlight.nhclac.gov.tw 查詢或電洽(03)5263176分機203,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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