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於會中簡報草案重點內容,並廣納與會者針對組織架構、文化治理實務與人才專業之寶貴建議。
文化局指出,臺南市擁有逾9萬棟屋齡超過50年的歷史老屋,是全臺歷史資產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面對保存與活化的龐大任務,除現行補助機制與街區再生計畫外,更需設立具長期穩定性與專業運作能力的常設組織。
為此,市府擬透過自治條例立法設置具有行政法人性質的「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藉此兼顧政府監督與組織彈性,建構具公信力的文化治理架構,推動跨部門整合、人才培育與民間參與的永續機制。
與會民眾普遍認同平台設立的必要性,並期許未來能涵蓋從歷史老屋修繕、再利用到活化經營的完整任務鏈,成為串聯市府與民間的關鍵樞紐。
多位與會者亦強調,董事會與執行團隊應具備歷史建築、文化管理與社區實務等專業背景,確保政策落實兼具文化深度與執行效率。
本次公聽會為草案預告後的公開諮詢程序之一,市府將彙整意見,作為條文後續修正與組織規劃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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