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雲嘉南分署提醒,適用9大行業且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完成列冊通報的勞工,要把握申請期限,及時申請補貼,減輕減班休息期間對生計的衝擊。
「僱用安定措施」原訂於今(115)年7月31日截止,勞動部日前延長辦理至10月31日,適用對象為受僱於特定行業,並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且已向地方勞政機關完成列冊通報的勞工,目前適用9大行業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勞動部雲嘉南分署長柯秀燕指出,符合資格者,可申請薪資差額補貼,每月最高1萬1,500元,薪資差額補貼可由勞工本人申請,亦可由雇主代為申請,申請方式可採紙本或至「台灣就業通」專區線上辦理,申請期限為每實施減班休息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
例如減班休息期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最遲應於9月3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將視同放棄權益,提醒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務必掌握申請時效。
除薪資差額補貼外,勞動部亦推動「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鼓勵勞工利用減班期間參加職業訓練,充實專業技能。
符合9大適用行業的勞工,可同時申請薪資差額補貼及參加訓練課程;非適用行業勞工雖無法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仍可參加訓練,並依薪資差額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1萬6,300元。
另針對減班前勞保月投保薪資介於2萬9,500元至3萬1,800元的全時勞工,即使薪資差額較小,參加訓練後仍可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2,940元,協助基層勞工利用減班期間提升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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