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發署雲嘉南分署長劉邦棟表示,為協助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勞動部放寬「婦女再就業計畫」的資格,只要離開職場180日以上的婦女皆符合,除保留鼓勵婦女精進職業技能的「自主訓練獎勵」最高3萬元,若婦女至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由推介或自行尋職後,重返職場並穩定於同一雇主每滿30日,全時工作每月發給1萬元、部分工作則是每月發給5千元的「再就業獎勵」,最多發給6個月,鼓勵欲重返職場的婦女勇敢邁出腳步、再造職涯第二春。
因懷孕而遠嫁台南偏鄉的秋萍,婚後才發現前夫有許多不良嗜好,夫家也有諸多財務問題,需照顧年幼女兒及夫家臥床祖母的她,仍須賺取收入負擔家中生計,平時僅能透過零散時間,同時靠家庭代工、季節農務工及清潔臨工等補貼家計,最終這段婚姻也因溝通無效而走向分離,但生性負責任的秋萍放不下夫家臥床祖母,即便離婚了仍持續照顧其起居,直至去年才帶著女兒離開前夫家,至外地重新開啟生活。
僅有國中學歷又少有正職工作經驗的秋萍,想找工作卻沒有方向,求助無門下前往永康就業中心南化就服台求職,所幸在就服員陳安琪協助下,成功推介至大內區南寶鄉村高爾夫球場擔任餐廳外場服務員,且同時協助申請婦女再就業計畫,順利領得3萬元再就業獎勵金,迄今已穩定就業半年,秋萍非常感謝就服員一路上的協助,讓她人生重見光明、對未來抱持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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